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厅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各有关单位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3月8日。在此期间,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庞达(收);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hljszjtf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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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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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