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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黑龙江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3-02-17 13:3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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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农房排查办〔20231


各市、县市、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就下达2023年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治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和省委针对近年来国内连续发生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方面的事故,集中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审定方案靠前指挥,主动挂帅担任双组长。许勤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和十三届省委第1次常委会议,专门对自建房排查整治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厅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各市(地)、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各级协调机制抓总,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压实基层责任。乡镇政府负责抓落实、村两委具体实施,通过干部包片抓村,开展台账式督查、销号式督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下达整治通知书,落实落靠整治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二、分解落实任务,严格整治标准

(一)抓好任务分解。2023年全省基本完成存量危房整治任务。整治任务由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从《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提取的现有存量台账,分解到各市(地),并由各市(地)将整治任务分解到所辖县(市、区),再由各县(市、区)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逐户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责任人、整治责任部门。

(二)分类推进整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情况,结合实际,采取产权收购、异地安置及建新拆旧、违建强拆、政策引导和适度补助拆除、维修、观察使用五个一批措施,分类推进整治。对于审批手续不全、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火灾隐患房、农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危险房屋,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督导清单按部门分工分类推进整治

(三)落实整治标准。农村危险房屋整治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以维修、新建工程措施和拆除为主,并按以下标准完成整治:1.采取拆除方式整治的,完成场地平整,无杂物乱石,适合复垦复绿。2.采取封控警示方式整治的,应设置显著标识和1.5米以上围栏,并采取封窗封门等措施。3.C级危房采取维修方式整治的,因地制宜进行加固维修,解除危险。4.D级危房以拆除为主,短期内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时,应暂时停止使用,或在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改变用途不再居住,观察使用。5.有保护价值的D级传统民居及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等,应按有关规定,专门研究后确定处理方案。

三、强化政策引导,严格考核验收

(一)强化法规宣贯引导。各地要积极开展《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法规宣贯培训,压实压细政府和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发挥乡(镇)、村两级组织和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加快推进应拆未拆、长期闲置无人居住、违建房等风险隐患房屋整治。对用作经营自建房农户,要发放《农村经营性用房与人员聚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告知书》,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

(二)拓宽政策支持渠道。对拆除未享受过危改政策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房,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农户权益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制度措施保障农户宅基地合法权益。鼓励通过适度补贴激励,加快长期闲置危房拆除进度。要注意学习借鉴富裕、克东、汤原等县(市)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政策法规措施,推动危房整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建立考核督导机制。一是加强进度调度。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自415日第一次调度开始,至1115日止,各市(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每15日、月底前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整治完成信息同步录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确保月报表与系统录入进度一致二是定期通报情况。各地要及时报送工作中好的做法,报告推进工作中整治存在的问题,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将根据进度调度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通报全省推动工作情况,推广成功经验做法,鞭策后进。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地)工作目标考核,开展经常性的暗访督查,各级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报送完成整治台账进行抽查核实,严防虚报整治进度和虚假整治行为的发生,保证整治工作的质量进度。


附件: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度表

      3.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到户台账


黑龙江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厅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23216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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