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规〔2024〕6号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各市(地、系统)公积金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四张清单”有关内容,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现予以印发,请各级执法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指导性规范,在行政处罚中予以应用。
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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