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党史办实事,以解决群众较为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7月27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从8月份开始,省内各市(地)要组织发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行业协会等多主体参与,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能力水平。
通知要求,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各市(地)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查处曝光违法行为,各市(地)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同时,各市(地)要结合“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把全面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有关规定作为工作重点,将收费信息公示情况纳入评价体系,共同缔造一批美好家园项目。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为群众服务。
按照通知部署,各地要利用好下半年时间,通过宣传法规政策、组织企业自查、开展倡议承诺、查处违法行为、为群众办实事、加强正面宣传等形式全力开展学党史办实事活动,增强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