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2号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省住建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了《黑龙江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附后)和《黑龙江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2年9月22日前反馈至省住建厅。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hljwygl@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省住建厅。
附件:1.《黑龙江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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