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规范〔2022〕8号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财政局,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城管局: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时得到维修和更新、改造,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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