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函〔2022〕99号
张宇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黑龙江省推广空气源热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空气源热泵项目在我省黑河、鹤岗、伊春、佳木斯、哈尔滨等多地开展了项目建设,为下阶段继续深入推进空气源热泵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推进空气源热泵在我省的应用,我厅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正在组织编制《严寒地区空气源热泵供暖技术规程》,进一步规范空气源热泵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和管理维护等工作。同时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广被动式建筑的要求,我省将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多能互补供暖系统作为被动式建筑的辅助供暖来源。目前正在制定相关规划、政策,以引导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我省的发展应用,促进产业升级。
由于我省气候特点和超低温运行等技术瓶颈限制,在我省实行空气源热泵,宜采取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方式稳步进行。下一步,我厅将配合发改部门通过清洁取暖工作试点空气源热泵供暖,取得成功经验后进行推广。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与太阳能光热、光电等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利用技术进行建筑供暖。
最后,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顾文涛
联系电话:0451-53633357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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