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函〔2022〕103号
熊四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推进热计量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对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体公共建筑积极实行计量收费。目前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城市已经在部分单体公共建筑中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哈尔滨市单体公建实施热计量收费面积1600万平方米。
下步,为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我厅将积极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市县对符合计量收费条件的政府机关、学校等单体公建加快推进热计量收费工作,借鉴可复制推广的成熟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快我省供热计量收费步伐。
最后,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顾文涛
联系电话:0451-53633357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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