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函〔2022〕324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鹤岗市应于“2022年10月底前,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形成应急处置直排污水能力。”目前,此项整改措施未按期完成。为加快解决鹤岗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省住建厅决定对你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督办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事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大事来抓,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标准,杜绝表面、虚假、敷衍整改现象。
二、强化责任落实。本次挂牌督办采取市政府领导包案形式,落实责任人,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落靠。还应结合整改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量等实际,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具体推进措施、节点目标等内容,应于12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和倒排工期计划报送省住建厅。
三、做好信息报送。本次挂牌督办实行跟踪管理,每周两次进行调度,应于每周二、五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省住建厅。省住建厅将不定期采取实地调研、视频连线或抽调影像资料等形式进行调度。
四、严肃责任追究。请你市务必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限期于12月底前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对未按期彻底解决污水直排溢流问题,以及经核实发现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的问题,将建议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请你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挂牌督办事项完成后,你市要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省住建厅,申请审核撤销。
联系人:赵宪章
联系电话:0451-53670239
电子邮箱:cjc53670239@163.com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