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乃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垃圾分类的建议》第26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实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分类指导。为落实分类工作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省直相关部门先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进垃圾分类常识教育进村屯、进企事业单位、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多角度深入开展指导。我厅亦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四分类原则和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节能环保宣传周活动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渠道,播放“各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片;利用微博、抖音、微视等新媒体对有关垃圾分类政策进行解读,并组织编制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大众版),对垃圾分类知识等内容进行普及。各地市制定了宣传策划方案,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辟报道专栏,播放公益宣传广告,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在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区等公共区域及居民区、学校,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创建体验馆,发放宣传指导手册、倡议书、致居民一封信,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三是推进体系建设。全省各市(地)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全部编制完成本地区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不断加强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以及分类转运车辆的配备。并于2019年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同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动员进行部署。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治理项目纳入“百大项目”计划,积极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来我省投资建设、运营。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地将垃圾分类工作抓实抓细,努力开创我省垃圾分类工作的新局面。最后,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今后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承 办 人:王松鹤
联系电话:0451-5363306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