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函〔2021〕258号
赵坤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建议》第53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法定职责分工,我厅负责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相关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逐步完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部署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和建筑垃圾治理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科学编制固废布局规划
为进一提升垃圾处理资源化和能源化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厅在开展城镇垃圾治理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当前实际,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编制印发了《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布局规划(2019-2035年)》,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等5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治理体系及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了统筹布局安排。
二、加快推进分类设施建设
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纳入我省“百大项目”计划,予以重点推进。全省13个市(地)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全部编制完成本地区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为公共机构、居住示范片区配置分类投放容器,统筹制定了收运计划,并细化安排收运线路,配备各类垃圾运输车辆。鼓励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回填利用,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建设。通过省市两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我省今后一个时期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能力将会不断提升。
三、加强农村垃圾分类指导
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标准》《处理技术标准》《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技术指南》《农村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示例方案》等多部技术标准和图例图集。先后启动了全省“垃圾围村”问题治理成效“回头看”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0天集中攻坚行动,通过暗访、检查、调度等方式督导各地加大问题排查和综合执法力度,推进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散乱堆放整治和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截至目前,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转运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省8967个行政村,配备各类垃圾桶700余万个、收集转运车辆1.8万余台(套),建设垃圾中转站140座、分拣中心7479座,全省涉农115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运行管护机制。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地将垃圾分类工作抓实抓细,并持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最后,对您提出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相关工作。
承 办 人:王松鹤
联系电话:0451-5363306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