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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3-30 11:27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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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建函〔202371


民盟省委:

民盟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行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助力龙江美丽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职能分工,我厅承担拟订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指导乡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管理,同时配合农业农村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分类的相关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出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应加强符合寒地气候特点的无害化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培养广大村民的环保意识,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应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各项保障。的建议。2018年以来,省住建厅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安排,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积极对上争取,支持全省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已覆盖所有行政村,并延伸至自然屯。一是优化治理模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出农村生活垃圾三分类标准(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减量工作目标。推行湿垃圾不出村(户)和干垃圾就地资源化、减量化的干湿分离+二次分拣治理理念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治理模式二是完善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研究,编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标准》、《处理技术标准》等多部地方性技术标准(指南),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全闭环管理三是强化动态监管。我厅委托东北农业大学开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管平台,用于实时监测农村垃圾处理情况,为我省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支持。目前平台上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加大资金保障。2018-2020年,累计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3.95亿元,新增各类垃圾桶700余万个、收集转运车辆2万余台(套),建设垃圾中转站182座、村级垃圾分拣中心7640座。五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出台《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评价办法》《黑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问题处理办法》,明确市县乡村4责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量化评价考核。六是巩固提升治理成效。2021年以来,我厅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收准运体系稳定运行和散乱堆放垃圾点整治工作,开展多轮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通过现场督导检查、暗访、信息化排查监测等形式,强化跟踪提醒,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一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继续推行现有治理路径和治理模式,落实三分类标准,完善落实日常管理机制,推广监管平台使用范围,强化体系运行状态监测。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点彻底整治。组织开展全域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全面彻底进行治理,做好后期环境评估和生态修复。强化日常监管,防止整治过的散乱堆放点再次反弹,扼制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督促各市(地)积极向村民普及宣传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引导村民逐步转变固有的生活习惯,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厅工作的大力支持。

承办人:李振煜

联系电话:1864507350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329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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