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住建安罚决字〔2024〕17号
黑龙江省寒地建工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单位承建的双鸭山市集贤县建工路、学府路与花园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2024年7月29日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2024年11月6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黑住建安罚先告字〔2024〕16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现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徐刚 联系地址: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联系电话:53610086 邮政编码:15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