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厅于6月5日起在全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执法检查。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共检查在建项目66个,下达质量整改通知书28份,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51份,下达执法建议书3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地普遍能够重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积极部署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多数受检工程能够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总体可控,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一)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各地按照《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黑建建[2017]2号)要求,相继开展了提升行动工作,召开部署工作会议,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二是各地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鹤岗开展了“ABCD”亮剑行动等建筑(开发)市场整顿规范活动,制定出台了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推行“互联网+工程管理”模式,切实提升了工程依法依规建设水平;黑河实行四级审批制度,对要件不全的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哈尔滨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工程114项、959个单体工程,发现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24项,排查各类质量安全隐患170余项;绥化检查在建工程20项次,下发《停工核查通知书》5份;伊春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查处项目班子人员不在场行为2起,约谈2人;大兴安岭对福利院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罚款等处理。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各地按照工程建设七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要求,签署书面授权、书面承诺“两书”、建立信息档案和设置永久性标牌。黑河严格落实“两书一牌”和信息档案制度,对所有新开工工程,均在监督站签署“两书”并留存现场影像资料,确保工程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真实性。鹤岗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突出“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是认真落实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哈尔滨研究制定“十三五”实名制规划以及推进全市建筑企业实名制工作调研方案;黑河下发《关于推进建筑施工现场劳务用工及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与人社局和银行联合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管制度;农垦总局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实施方案》,总承包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齐齐哈尔对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5000余人次进行了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黑河对全市全体工程质量监督人员48人和68家企业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从业人员537人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对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有关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进行了集中学习。六是各地迅速开展“地条钢”排查。各地按照全省质量监督微信工作群转发的省政府明电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地条钢”排查,各地累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779项,监督抽测钢筋168组,重点核查了施工现场钢筋的出厂合格证和二次复试合格报告,未发现“地条钢”用于工程建设。
(二)落实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文件,把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哈尔滨制定《哈尔滨市建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等4个实施方案,开展安全专项检查253次,发现隐患473个,提出提示性督促指导意见247个;鸡西制定《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具体工作,提出“工程质量上台阶、安全生产零死亡”的工作目标。二是各地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提升行动的顺利实施。森工总局建立森工林区质量监理情况报告制度,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情况;佳木斯将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纳入市政府《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市政工程全面实行样板报验,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鹤岗坚持“三并重、三突出”,即主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约谈预警与责任追究并重、诚信记录和行政处罚并重,突出建设单位责任、突出项目经理关键岗位责任、突出工程监理责任;牡丹江从抓培训、抓遵纪守法行为、抓制度落实入手,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政府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双鸭山编制《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指南》,明晰操作流程、细化操作步骤、明确管理要求,企业业务办理效率明显提高。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721”工作法,即对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建筑市场规范化水平;佳木斯、双鸭山建立了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微信平台,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大兴安岭正在开发建筑市场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准备利用信息化手段促使工程现场形成智能工地,对劳动用工、施工现场情况等工地所有信息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
(三)狠抓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各地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兴安岭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黑河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铺开,走在全省前列,市本级在建项目全部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5个县市全部召开了标准化现场会,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已经形成主管部门积极引导、责任主体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黑河制定《黑河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市区内施工现场分别配备了雾炮,增设围挡、塔吊喷淋、车辆自动清洗设备和洒水车;鹤岗对全市建筑工地围挡不规范进行整治;对停建工程和已完工工程及在建工程起重设备进行整治;施工现场扬尘进行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围挡外建筑垃圾、白色垃圾、残土进行整治;农垦总局宝泉岭管理局每年组织施工企业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选择一个优质的样板工程进行参观学习,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绥化突出对施工现场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在工程复工前组织所有在建工程开展起重机械探伤检测,对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及时予以拆除;建立极端天气预警平台,及时发布极端天气停工通知,派人现场监督确保停工到位;协调市政府对烂尾楼周边破损变形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架体进行拆除,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各地按照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伊春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防护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0余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5份;齐齐哈尔开展全市工程质量安全行动综合执法检查。共检查66个项目,检查下达停工通知书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63份,安全整改通知单65份;森工总局开展质量安全检查,下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2份,下达安全停工令3份;绥化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流程和检查项目清单》手册,免费发放各个施工现场,开展安全专项巡查4次,检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06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已在全省开展,但仍然停留在管理层面,相关要求落实到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不到位,建筑市场、质量和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 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个别项目未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北安市杨家乡卫生院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擅自使用;鹤岗市俊立家园项目、佳木斯天福城D区工程监理、施工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红星城住宅小区A-01地块二期1号楼、黑龙江省电信分公司哈南综合数据楼项目勘察、设计应招标未招标;伊春天玺公馆建设项目、龙栖湾居住小区二期16#、17#楼、伊春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给水干管)项目、大兴安岭技师学院学生宿舍楼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二是项目班子成员与现场人员不符、不在岗现象突出,涉嫌挂靠、挂证。通北林业局福源家园9号楼工程;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大庆祥阁学校二部工程;双鸭山电业局生产营销楼工程;双鸭山电业局生产营销楼监理项目;宝泉岭静德书香园北区1、2号楼工程;宝泉岭农场全民健身中心施工、监理项目;大兴安岭技师学院学生宿舍楼工程;伊春区八一学校改扩建项目工程;伊春龙栖湾居住小区二期16#、17#楼工程。三是部分项目监理形同虚设,未履行监理职责。通北镇林业局环卫设施综合楼、通北林业局福源家园9号楼黑龙江江龙监理公司执行废止规范标准;黑河市信誉城市花园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审查钢筋等材料合格、复试报告等;伊春龙栖湾居住小区二期16#、17#楼监理单位铁力市龙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杨波未履行监理职责。四是部分项目存在未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大庆联想科技城地块建设工程C2标段力工刘金海、于永久和瓦工张召青存在涉嫌工资代签现象;大庆市祥阁中学二部工程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支付农民工工资;齐齐哈尔东风小康.东风风光4s店、宝沃汽车4s店均存在无农民工考勤表、花名册、工资支付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五是鸡西市祥光月秀三期B区(第五标段),鸡西矿务局建筑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混乱,劳务合同、社保基金工资表均没有提供;虎林西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七方责任主体承诺书一份都没有提供;佳木斯市天福城D区工程、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档案馆工程未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
(二)质量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市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重视不够,尚未召开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实施样板引路。多数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认识不足,推行标准化工作责任不明确、展示表现形式不完善、落实相关要求不到位。佳木斯市、双鸭山市检查涉及的10项工程,均未设置样板间(件)。二是质量行为不规范。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通北林业局福源家园9号楼窗洞口大于2.1m未按要求设置构造柱、窗台未按要求设置混凝土压梁或板带;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住院部)项目未提供桩基础子分部、基础分部验收资料;绥棱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地下室外墙保温未按图施工挤塑苯板;宝泉岭管理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防火隔离带宽度不足300;双鸭山市友利彩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原鲜村社区综合服务楼第二标段、集贤县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集贤县学府雅园小区等8个项目,防火隔离带岩棉、墙体保温材料、混凝土、水泥无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三是内业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牡丹江恒丰纸业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虎林西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七台河市监狱改扩建工程二期、鹤岗松鹤B小区D1楼、通北镇林业局环卫设施综合楼、集贤县学府雅园小区项目、伊春八一学校改造扩建工程地下室等较多的工程项目存在钢筋、保温材料等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问题。四是实体质量控制不到位,齐齐哈尔锋尚人家棚改小区二标段剪力墙暗柱箍筋加密区箍筋未加密;大庆联想科技城地块建设工程C2标段后浇带模板未按要求独立设置;大兴安岭技师学院学生宿舍楼项目砌体灰缝不饱满或无灰浆;宝泉岭静德书香园北区1、2号楼工程项目卫生间翻边梁高度不够;黑龙江恒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桦川第一中学活动用房工程基础砌体、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原鲜村社区综合服务楼第二标段外墙保温材料燃烧等级与设计不符。五是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到位。佳木斯恒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项目、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双鸭山电业局生产营销楼等6个项目无钢筋机械连接、焊接试验报告。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展不均衡,安全责任落实仍需加强。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外轻内现象普遍,虽然工程实体标准化建设提升明显,但标准化组织机构建设、月度自评文字资料普遍欠缺,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施工“二层皮”、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安全检查记录不真实等情况较普遍。二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出现缺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大庆祥阁学校二部工程安全交底记录中无交底人签字,安全受教育人有代签字现象;大庆绿城御园凌霄苑1号和3号楼、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北疆宾馆工程项目存在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或排查次数过少的现象。三是部分施工现场标准规范执行不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分部分项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大庆联想科技城地块C2标段存在临电分配电箱内设置插座,电线搭架体、悬挑硬防护板材质不符合;大庆祥阁学校二部工程存在专项方案无针对性、安全自检流于形式;大庆绿城御园凌霄苑1号和3号楼存在水平网设置较少、脚手杆缺失变形和封闭不严的问题;林甸县鹤鸣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存在临时用电配备不规范、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安全网张挂不规范、内业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四是北安市瑞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通北林业局福源家园9号楼工程,未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塔式起重机等使用前的交底和验收工作,未创建标准化工地;绥棱县医院扩建工程四层电梯井过梁模板支撑梁下扣件受力,立杆悬空。立即停止混凝土施工,采取加固措施。总配电室耐火等级等未达到规范要求,总配电柜漏保参数选择错误;伊春龙栖湾二期16#楼现场文明施工程度差,未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落地脚手架无基础,小横杆数量缺失,连墙件数量严重不足,架体有变形现象。木模板支撑立杆部分稍径不足,受力不垂直;大兴安岭技师学院项目,无施工现场标准化创建方案,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不足,未创建标准化工地。五是佳木斯恒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佳木斯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项目,项目负责人未带班、安全员配备不足;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双鸭山电业局生产营销楼工程模板支撑架安装施工人员无架子工操作资格证书,支撑架立杆扣件受力。六是集贤县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集贤县学府雅园小区工程消防水池基坑未按专项施工方案防护;鹤岗市俊立家园1#、3#楼楼梯间安全防护不严密,电梯井口内防护杂物未及时清理,脚手架小模杆数量不足;黑河市信誉城市花园C区12#楼预留洞口未做防护,8#楼前钢筋加工区部分机具设备未设防护棚,现场塔吊附着不符合要求,无防护措施等。七是绥化华德秀府二期工程二标段D6#楼钢筋作业区部分开关箱无标识,箱体中心点距地面不足1.4-1.6米,采用非标准电箱。楼内部分临边防护缺失,部分预留洞口未防护。悬挑卸料平台存在自由端;绥化万达广场塔吊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动作时间大于0.1S,重复接地端子板漏接等;伊春天玺公馆2#楼总配电室内无照明,总配电柜重复接地设置不规范,闸具无间距。后钢筋作业区防砸棚未设置等;伊春八一学校改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差,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有代签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整改,加强监管,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提高认识。各地要对专家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要举一反三,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已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罚,并反馈省厅有关处室(站)。省厅将进行“回头看”,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第二次执法检查中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森工、齐齐哈尔、鸡西、双鸭山、农垦、大兴安岭、绥化、伊春等市个别项目存在挂证、项目班子人员均不在岗、涉嫌挂靠等问题移交厅执法局立案调查处理。三是加强对重点、薄弱环节监管。对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要施工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重点检查。四是加强对县区指导检查,做到本地区所有项目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对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督查,确保在建工程全部受控。五是对不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不执行监察指令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计入企业和人员信誉档案,在工程承揽和推先评优时进行限制。
(二)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二是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检查,严查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对项目班子现场行为监管力度,对于随意变换项目班子成员、挂名不到岗的给予严肃处理。四是加大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监管力度,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未办理社保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五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流程,理顺招投标监督管理权限。杜绝应招标未招标及招标代理越级承揽业务的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促进责任主体提高认识,营造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确保监督机构人员数量、专业配备满足实际需要情况,落实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人员开支、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认真落实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审图等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切实落实好“两书一牌”制度;四是加大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力度。尽快召开市、县不同层面现场观摩会,实施样板引路;五是按照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规范》防范质量通病,加强常见问题治理,提升住宅品质。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监管力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各地市县(区)级的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安全人员的配备,提高安全人员的业务水平,创新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监管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安全监管闭环管理。四是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工作的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五是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论证不论证、不按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模板支撑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论证未论证、操作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立杆受力、托撑螺杆直径不达标、自由端过长、检查验收走过场等行为。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