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我厅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抓手,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并纳入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据《2021年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厅机关各处室依据目录及时公开我厅涉及事项,制作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市政服务、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农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纾难解困、惠企利民、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信息。2021年,我厅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政策文件32个,政府信息700余条,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
(二)积极开展各类政策解读。在厅门户网站开辟了政策解读及政策公开专栏,对印发的住建系统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对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等方面内容,通过文字、图片、图解等形式进行重点解读,共公布相关解读信息13条。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厅宣传工作流程。对厅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增强服务功能、优化网站形象。创建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号,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主动加强与电视台、电台、各类报刊、网络新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篇报道被人民网、央广网、中国建设报等国家媒体,和黑龙江日报、东北网等省内主流媒体刊发转载,全年在各大主流媒体发布各类宣传信息千余次,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以下几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加强。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高效,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尚待提升。二是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形式仍需创新。改版后厅门户网站增加了政民互动版块,大幅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针对性,但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形式,提高政民互动交流的可操作性。三是门户网站信息更新频次有待提高。个别版块信息发布和更新不够及时,未达到及时、高效的公开频次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住建部及省相关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高效、准确公开。
二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利用厅门户网站、及省政府网站平台,继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方针政策和本领域法律法规,利用宣贯会、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与解读。
三是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服务水平。2022年将在厅门户网站改版基础上,加强政务公开专题建设和宣传,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