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5号
省政务公开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黑政公开办函〔2019〕31号)要求,现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如下。
附件: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推动了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我厅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机关对外形象的重要抓手,将政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并纳入年度工作量化考核。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物业服务管理、垃圾分类等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重要事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的范畴。2019年,我厅充分利用省政府网、厅门户网、公示公告屏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1295条,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答复省政府网上各类咨询199条。
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在厅门户网站开辟政策解读及涉企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印发的住建系统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对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共公布相关解读信息19条。同时,所有印发规范性文件与文稿一并提交起草说明及文件解读,全年1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进行解读。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9件,政协委员提案51件,已全部办结完成,并在网上对办理结果予以公开。
三是加强舆情监控及宣传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热点问题,在重点敏感时期,聘请网络服务公司对全省住建领域舆情信息进行监测,每日出具舆情监测报告,对存在的舆情隐患及时调查核实,确保敏感时期舆情安全稳定。积极筹建黑龙江省住建领域信访举报投诉信息管理系统,征求各处室意见需求,多次召开协调会与媒体公司对接。进一步规范厅宣传工作流程,主动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全年在省主流媒体发布各类宣传132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3次,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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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2 | 9 | 27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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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6 | 27 | 39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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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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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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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1 | 2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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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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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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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况)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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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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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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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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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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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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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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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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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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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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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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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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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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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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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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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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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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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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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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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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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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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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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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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高效,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尚待加强,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形式仍需创新,门户网站个别版块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等。2020年,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住房保障、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高效、准确公开。
二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利用厅门户网站、及省政府网站平台,继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处理好省政府网上咨询及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方针政策和本领域法律法规,利用宣贯会、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与解读。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2020年计划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加强政务专题建设和宣传,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