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明确对其他建设工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等三类,市、县(市、区)建设部门据此可进行准确判定,施行分类管理,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对于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失实情形的建设工程,将依法撤销备案凭证,确保消防安全。修订后《实施细则》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在提高了火灾风险较高的重点工程抽查比率的同时,对火灾风险较低的一般工程施行备案承诺制。一方面加大了对重点工程的抽查比例,能够更全面地排查各类建设工程,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防隐患问题,有效降低火灾风险,让老百姓居住工作的环境更加安全。另一方面,对于一般工程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居民和企业在办理这类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时,只要作出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就可以先拿到备案凭证,后续再接受抽查,这一举措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间,减少了繁琐的审批流程,大幅减轻群众和小微企业负担。
《实施细则》与《目录清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省在提高建设工程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民生服务方面的重要举措,住建部门将持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新规得到有效落实,让老百姓和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便利和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