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如期提交公积金行业“民生答卷”——《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正式发布。《年度报告》全面完整披露了2024年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系统展示了省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在扩大制度覆盖面、支持住房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服务质效、发挥民生保障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扎实成效。
一、集约管理机构建设提质升级
《年度报告》披露,全省共设13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县级市公积金中心,1个行业公积金中心,3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已于6月底完成属地化移交)。从业人员1433人,其中,在编917人,非在编516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释放效能运行质态稳中向好
(一)缴存方面,2024年,新开户单位4,697个,净增单位1,542个;新开户职工21.21万人,净减职工2.95万人;实缴单位47,615个,实缴职工291.91万人,缴存额640.9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35%、-1.00%、11.18%。2024年末,缴存总额6,404.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12%;缴存余额2,263.45亿元,同比增长6.48%。
(二)提取方面,2024年,103.0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03.20亿元,同比增长10.7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8.51%,比上年减少0.30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4,140.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3%。
(三)贷款方面,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5万笔、134.72亿元,同比下降14.66%、13.0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1.20亿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3.61万笔、2,829.44亿元,贷款余额1,062.3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23%、5.00%、-3.3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6.93%,比上年末减少4.76个百分点。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9.8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4.30%,比上年末增加14.9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6,405.01万元。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3,173笔、141,969.01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04,022.2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89,602.06万元。
(四)资金存储方面,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10.41亿元。其中,活期2.5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8.57亿元,1年以上定期1,013.5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5.7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方面,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47.02%,比上年末减少4.67个百分点。
三、科学运作收益分配规范合理
(一)业务收入方面,2024年,业务收入618,238.79万元,同比增长0.81%。其中,存款利息276,645.3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0,596.84万元,其他996.60万元。
(二)业务支出方面,2024年,业务支出341,670.21万元,同比增长6.7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6,490.59万元,归集手续费5,960.8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860.18万元,其他358.57万元。
(三)增值收益方面,2024年,增值收益276,568.58万元,同比下降5.71%;增值收益率1.26%,比上年减少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方面,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0,802.8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9,005.7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8,365.64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9,093.7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7,232.81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1,454.2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7,803.4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方面,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27,122.34万元,同比下降2.90%。其中,人员经费16,306.21万元,公用经费1,938.84万元,专项经费8,877.29万元。
四、聚焦重点风险防范有力有效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183.08万元,逾期率0.7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7,822.28万元。
五、丰富供给社会效益作用凸显
(一)缴存业务方面,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63%,国有企业占36.65%,城镇集体企业占1.16%,外商投资企业占1.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5%,灵活就业人员占1.53%,其他占2.63%;中、低收入占98.42%,高收入占1.58%。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73%,国有企业占31.72%,城镇集体企业占1.00%,外商投资企业占1.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5%,灵活就业人员占1.51%,其他占5.73%;中、低收入占98.29%,高收入占1.71%。
(二)提取业务方面,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15%,租赁住房占4.1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5.0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2%,出境定居占0.38%,其他占12.3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1%,高收入占1.99%。
(三)贷款业务方面,在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96%,90-144(含)平方米占66.02%,144平方米以上占8.02%。购买新房占42.72%,购买二手房占54.80%,其他占2.48%。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6.9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3.0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1%。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16%,30岁-40岁(含)占41.54%,40岁-50岁(含)占14.19%,50岁以上占4.1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48%,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52%;中、低收入占98.25%,高收入占1.75%。
(四)住房贡献率方面,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0.58%,比上年减少10.32个百分点。
六、服务民生协同聚力共创新篇
(一)回应民生关切,服务可感可及。一是指导全省各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和业务流程,精简办理要件、提升服务质效。印发《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及管理相关经验做法清单》,组织各中心互学互鉴,形成经验共享、问题共商、全省受益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积极支持发展保障性住房。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三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精神并部署落实工作;三是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及需求,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探索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二)分级分类督导,保障资金安全。为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通过省政府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逾期率偏高城市发送风险提示函,并在全省住建工作会议中专项部署清收工作。建立逾期贷款周调度机制,对风险骤增城市启动电话督导、发函警示等应急措施。分管厅领导带队赴重点城市督办,对高逾期率城市实施“一城一策”精准督导,制发专项清收函件,组织专家组重点帮扶并通过约谈加压。印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及逾期贷款清收经验做法清单》,持续做好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清收工作。
(三)加强交流指导,夯实数据质量。启动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试点,省住建厅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试点进展并推广经验,部署数据治理任务。组织5个省级专家组分赴各地,依据住建部《工作指南》开展专项指导,重点围绕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数据质量检测、制定提升工作方案、完善数据管控制度等核心环节,推进全系统标准化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四)用活专家智库,补齐服务短板。黑龙江省组建多领域专家团队,对全省公积金机构开展交叉复评,形成评估报告。召开全省体检评估培训会,组织试点城市经验分享,分组研讨及专家现场指导。省住建厅编制《关于学习借鉴体检评估试点经验的通知》,指导各地对照复评报告和专家建议,分析弱项成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月度台账跟踪落实,通过建章立制实现成果转化,全面夯实发展基础。
(五)坚持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印发《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实现住房公积金基本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渠道、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六个统一”。二是加速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印发《关于加速推进住房公积金“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落实的通知》,6月底首批年度重点事项已全部上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省住建厅会同自然资源厅、民政厅、营商局等6部门印发了全省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11月底,全省各地市17家公积金中心同步上线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包括异地贷款)。
(六)高位部署推进,改革落地有声。按照“彻底移交属地城市”的工作思路,省住建厅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出台省级方案。通过专题推进、清查审计及协议模板指导,组织电力集团与城市代表签订移交协议。7月1日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电力分支机构属地化移交,3万余名职工实现业务就地办理,享受属地同等政策服务,系统运行平稳有序。
(七)践行为民初心,多地捷报频传。2024年,全省各公积金中心聚焦民生“小切口”,砥砺深耕、实干奋进,屡获多项国家级荣誉,充分展现了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