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313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设中应用,不断提升我省建筑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4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或已完成初步设计且在翌年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和水利工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主体应为建设单位或主要参建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和咨询单位),提倡联合申报。
2.申报项目建筑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BIM技术应用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申报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质量标准要求高,在优化设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精准算量、节约资源、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BIM技术应用实施策划,基于BIM技术的信息化、数字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良好可复制可推广。
5.申报项目BIM技术应用预期成果原则上应在申报日起2年内完成,大型工程可3年内完成。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6.申报项目优先考虑开展数字工地建设项目、应用智能建造相关技术项目、全生命周期BIM技术应用项目。
7.同一申报单位参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不应超过3个。
三、申报程序
1.各市(地)住建局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哈尔滨市推荐项目不少于3个(哈尔滨新区不少于1个)、其他有条件地区推荐项目不少于1个。
2.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本地区市(地)住建局提交申请,初审通过后,由市(地)住建局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上报省住建厅。
3.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评审的,纳入省级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库,对BIM技术应用深度较高、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较多的,将纳入省级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库。
四、申报资料
1.市(地)住建局正式推荐文件;
2.黑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
3.相关佐证材料。
五、有关事项
各市(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示范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住建厅。电子版发送至hljzzcyhb@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钱可歆0451-53624636
范晓生0451-53644878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附件:黑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