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5 17:38 来源: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访问量: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推动了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内容。我厅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机关对外形象的重要抓手,将政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2020年,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信息需求,先后印发了《黑龙江省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黑龙江省绿色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住建部门主要重点任务评价清单》两项系统指标考核。我厅结合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模版)》,进一步加强了对厅本级及系统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2020年,我厅充分利用省政府网、厅门户网、公示公告屏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1191条,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件,答复省政府网上各类咨询170条。

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文件解读。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对照省政府版面,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分设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信息公开年报及依申请公开6个分栏,并及时更新分栏信息,公布各类政策信息46条。同时,所有印发规范性文件与文稿一并提交起草说明及文件解读,全年1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进行解读。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8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已全部办结完成,并在网上对办理结果予以公开。

三是加强舆情监控及宣传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热点问题,在重点敏感时期,聘请网络服务公司对全省住建领域舆情信息进行监测,每日出具舆情监测报告,对存在的舆情隐患及时调查核实,确保敏感时期舆情安全稳定。建立黑龙江省住建领域信访举报投诉信息管理系统,畅通了群众及企业咨询信息、了解反映情况的渠道。进一步规范厅宣传工作流程,主动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全年在省主流媒体发布各类宣传549篇,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住建发展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1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34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38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21.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4

1

0

0

0

0

1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况)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6

1

0

0

0

0

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04

1

0

0

0

0

1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高效,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尚待加强,与公众交流互动的形式仍需创新,门户网站个别版块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等。2021年,我厅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开展。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住房保障、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高效、准确公开。

二是持续做好政策文件宣传工作。利用厅门户网站、及省政府网站平台,继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处理好省政府网上咨询及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方针政策和本领域法律法规,利用宣贯会、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与解读。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2021年计划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加强政务专题建设和宣传,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四是加强文件解读力度2021年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在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文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解读,做到与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政务公开年报

责任编辑:黑龙江省住建厅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龙警微信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