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38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更好发挥专家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工作中的作用,省住建厅拟建立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请各地协助做好考评专家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熟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掌握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少于五年,并取得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面实践经验丰富,可放宽学历、职称等条件;
(五)无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
(六)非政府在职公务人员。
二、申报审核
(一)采取个人自荐或者单位推荐、本人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
(二)申请入库的专家需填写《黑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专家信息表》,并将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及相应专业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传到指定邮箱;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专家库。
三、职责义务
(一)对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实操考试的学员进行考评;
(二)为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政策拟定、标准制定、技术指导等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三)根据需要,承担省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监督及评审等工作;
(四)完成省住建厅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工作纪律
(一)遵守专家回避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遵守保密要求,不向工作范围之外人员透露相关工作秘密;
(三)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工作,发表评审意见应客观、公正;
(四)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要求;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日常管理
(一)省住建厅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评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专家业务能力、个人信用、参加活动情况等进行审核,不合格的专家将取消资格。
(二)对工作调动不再适宜担任专家的、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省住建厅工作安排的、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将取消专家资格。
六、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时间:2024年1月25日—2月25日
申请流程:申请人将信息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扫描件形式报省住建厅,省住建厅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并在网站公布名单。
申请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
联系人:江猛
联系电话:0451-53651102
电子邮箱:zlaqjdc@126.com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