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82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厅于2024年10月23日印发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顺兴劳务有限公司等14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哈尔滨顺兴劳务有限公司等142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其中18家企业无法联系我厅已公告送达。
公告期满且整改期结束后,我厅于2025年4月10日对照资质标准要求对公告送达的18家企业进行了复核。经复核,2家企业完成整改,拟取消其资质升级、增项、承揽新工程的限制;16家企业未完成整改,拟撤回相应行政许可。整改情况于2025年4月14日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了公示。
现公示期满,经对提出异议的企业再次审核,3家企业完成整改,15家企业未完成整改。我厅决定对完成整改的企业,取消其资质升级、增项、承揽新工程的限制;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撤回相应行政许可。
完成整改的企业应当保持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我厅将不定期对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开展动态核查。
附件:1.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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