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法〔2024〕4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我厅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保留78件,废止2件。现将清理结果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4版)
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4版)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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